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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际电联(ITU-T)中负责IPTV标准化工作的IPTVGSI,对IPTV的业务类型给出了明确的定义。业界对于IPTV定义的探讨至此有了定论。
ITU-T将IPTV业务划分为四大类。
其一为内容分发业务,包括广播业务、点播业务、广告业务、时移和位移业务、附加内容服务。
其二为交互式业务,包括各种信息业务、电子商务、娱乐类业务、教育类业务、医疗类业务、监控业务、门户业务、交互式广告等。
其三为通信业务,包括消息类、电话类、视频电话类、多方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业务。
其四为公益类、资源(主机等)出租类、呈现类以及会话移动类等其他业务。
ITU-T进一步明确了各类业务具体应用的特征和定位。
一、内容分发业务
内容分发业务主要包括下面几种。
(1)传统广告业务,包括了广播的商业和促销广告,这些广告一般都穿插在音视频节目之间,每个广告都可在全国或在某个地域内播放。
(2)定向广告业务,是基于用户属性、使用习惯、用户特点和使用环境等来定制的;用于在商品和潜在客户群建立匹配关系,以用户的兴趣点为中心。
(3)点播广告业务,为最终用户提供广告目录,并通过页面导航方式让用户找到关心的商品广告,进行浏览。
(4)广告消息日志,这是一个工具,用于录入广告消息的相关信息,如文本信息和点击时间等。
(5)时移服务,指对一个预先保存的内容,用户可以任意地前进、后退、暂停内容的播放,主要可分为基于用户侧的实现和基于网络侧的实现两大类。
(6)位移服务,指用户可不受地理空间的限制,任意地前进、后退、暂停内容的播放;主要向有位置迁移改变需求的用户提供,如手机等移动终端用户。
(7)附加内容服务,包括视频、音频、文字、图像等各种形式的内容,只能与主内容结合在一起才能工作,并要求与主内容保持同步,如标题、字幕、翻译等。
二、交互式业务
交互式业务应用种类非常丰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信息服务,可支持各种类型的内容,如:新闻、天气预报、交通预报、广告等,并可通过独立的菜单进行选取。
(2)电子商务,可帮助用户购买商品,使用银行、股票等金融服务。
(3)娱乐业务,提供游戏、卡拉OK、彩票、播客(视频分享)、电子相册等各种应用。
(4)教育类应用,通过分发教学内容,提供网上教育服务,老师和学生可以通过视频、音频、图片和文字等各种方式获得实时和非实时服务。
(5)医疗类业务,为不同地域之间的医生和病人建立连接,这样医生可为病人提供远程诊断、咨询等服务。
(6)监控类应用,提供监控能力,可用于安防、医疗监测等。
(7)门户业务,主要为大多数用户的主要应用提供服务入口,有时也可帮助运营商建立“有围墙的花园”。
(8)交互式广告,通过交互的方式,让广告发布者发送出各种形式的广告并快速地得到反馈。
IPTV作为下一代电信新业务,其国际标准化工作一直在稳步推进,此前已经在网络、终端、中间件、性能监测等各方面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输出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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