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省市]
新3G手机上网套餐
  • 基本内容
  • 活动说明
  • 受理方式
  • 用户特别关注
  •  活动期限
  • 2010年1月1日~2010年2月28日
  •  活动范围
  • 上海市各区、县范围内,新申请加入“我的e家移动融合3G套餐e6”及“我的e家移动融合3G套餐e9”且选择相关月承诺消费的私人住宅用户。
  • 营销活动内容
  • 用户参加本活动,选择参加下述任一我的e家移动融合3G套餐,承诺相应的月最低消费,即可领取相应的手机终端一部:

    促销内容:

对应套餐

承诺消费

终端机型

我的e家移动融合3G套餐—e6 80元/月

三星S359(市场价值888元))
我的e家移动融合3G套餐—e9 180元/月(仅限郊区) 酷派D16(市场价值1280元)
英华OK 300HK(市场价值750元)
我的e家移动融合3G套餐—e9 230元/月 三星F639(2G) (市场价值1880元)
中兴D90+(3G)(市场价值1860元)
我的e家移动融合3G套餐—e9(年付) 2200元/年 酷派D16(市场价值1280元)
英华OK 300HK(市场价值750元)


1、 限一部CDMA移动电话(以下简称“手机”)加入基础套餐。
2、 基础套餐月基本费:基础套餐生效后,用户根据自己所选择的基础套餐档次,每月交纳相应的基础套餐月基本费。基础套餐内的手机及包含的业务不再单独收取月租费。
3、 用户每月实际使用的手机上网流量低于或等于基础套餐内包含的流量,则无需额外支付费用。手机上网支持CDMA1X、EVDO网络接入方式,包含CARD-CARD、WAP、BREW、JAVA上网方式产生的流量(不含信息费)。用户在不同场合使用移动无线上网时,可能会有上网速度不一致和网络繁忙时暂时无法连接的现象产生。
4、 套餐内不包含通话时长,国内通话按所选套餐资费根据实际使用量按实计收。
5、 用户参加本活动时,选择手机和固话合并开账的,则合并开帐的手机和固话本地互打免费。合帐的固话限普通固定电话,不包括ISDN、一号双机和储值电话。一部固话只能和一部手机合帐参加本活动。本套餐规则有效期内,用户可以变更合并开帐的固话号码,变更费2元/次/号,变更后48小时内生效。
6、 手机七彩铃音不包括铃音定制费。
7、 手机七彩铃音铃音盒中包含多首铃音。套餐内的手机每次呼入时,铃音盒内的铃音会自动轮换播放。
8、 189邮箱具有WEB邮箱功能和手机邮箱功能。套餐内包含的189邮箱价值5元/月,包含邮箱容量10G、邮件附件最大30M、网络硬盘1G、免费网内WEB短信100条、邮件到达短信提醒。
9、 手机报:包含价值3元/月的新闻早晚报。新闻早晚报是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与新华社等全国大型媒体集团合作推出的一项时政新闻类彩信手机报业务。
10、 手机影视:包含丰富的视频流媒体服务。用户可通过手机观看电视内容及精彩的视频短篇。
11、 基础套餐资费标准自业务完工后次月1日生效。自业务完工至套餐资费标准生效期间:手机月租费免收,国内通话资费同套餐生效后的资费,全国接听免费(除台港澳)。手机上网0.0005元/KB(包含本地和国内漫游),单次消费不足0.01元的,按0.01元计收,不送套餐内所包含的手机上网流量。手机的来电显示及七彩铃音、铃音盒、手机报、手机影视、189邮箱功能费免收。上述各增值业务的一次性费用免收。其他资费按现行有效的标准资费计收。
12、 本规则所包含的相关业务,需在支持其业务功能的手机终端上才以实现。

 

 

  • 至电信营业厅受理

用户特别关注:

1 关于规则有效期:
本规则有效期为两年,自用户参加本套餐次月1日起算。规则有效期满,用户可提出业务变更或业务注销(拆机)并办理相应手续。
用户办理基础套餐业务变更或业务注销(拆机)手续的,套餐优惠终止。用户可以选择参加所在时刻有效的天翼套餐或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推出的其他电信营销活动。
用户未办理业务变更或业务注销(拆机)手续的,在用户未发生欠费的情况下,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不得擅自终止用户的通信服务,将继续按本规则约定的资费标准向用户提供通信服务。
若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不能向用户提供本规则约定的套餐,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有义务提前一个月通知用户。
2 参加本活动并提供固话和手机合并开账的用户,将成为中国电信“我的e家”家庭品牌的客户,申领“百事通我的e家卡”后,可以享受中国电信上海公司积分回馈和高等级服务。套餐协议期内,若合并开帐的固话办理业务注销(拆机)手续的,则固话与手机本地互打免费优惠终止。
3 手机若已参加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其他营销活动、且仍在营销规则有效期内的用户,未经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同意不能参加本活动。
4 有历史欠费的用户付清欠费后方可参加。
5 用户自愿选择使用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提供的CDMA UIM卡。CDMA业务使用期间,用户若发生UIM卡遗失、被盗、人为损坏等情形,可自负费用向中国电信上海公司申请办理暂时“停机”、“补卡”或“换卡”业务,补卡或换卡按标准资费收取相应费用。
6 用户使用购机补贴所购买的终端设备或获赠的终端设备,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凭用户签字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客户登记单》、购买发票(获赠的终端设备除外)和《保修卡》,享受“三包”服务。用户终端设备发生遗失、“三包”规定以外的损坏等情况,导致该终端设备无法继续使用的,由用户自负终端设备,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不因此而减免业务费用。
7 用户自负CDMA终端设备参加套餐的,因终端设备导致CDMA业务无法继续使用的,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不因此而减免业务费用。
8 参加本套餐的各手机如办理过户、停机保号或业务注销(拆机)手续的,视为因用户原因退出本活动。
9 用户应按时足额缴纳电信费用,逾期不缴纳电信费用,用户将按照所欠费用每日支付3‰的违约金。用户超过收费约定期限60日仍未缴纳电信费用,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可对用户的业务作暂停提供服务(停机)处理。
10 如果因用户欠费等属于用户责任的原因,参加本活动套餐的各手机被暂停提供服务(停机)的,停机期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将继续按月出帐,收取用户所选择的月基本费。停机之日起满60日,用户仍未缴费或导致停机的原因未消除的,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有权终止提供服务(拆机)。
11 规则有效期内,因用户原因退出本活动或导致本活动提前终止的,用户应结清之前已使用的费用或赠送终端的费用。享受过一次性费用优惠的,须补足相关优惠。享受过终端补贴或赠送终端的,需全额支付已领用的终端补贴费用。预存话费的,剩余的预存话费不再返还。套餐优惠终止,套餐内产品恢复标准资费。